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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联政同志在省社系统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4-10-10    关注次数:5186     作者:本站    来源:管理员
同志们:
    我代表省社党组纪检组,就省社系统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与2014年工作任务作如下报告。
    一、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省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纪委和省社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使省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有效推进,确保了省社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全面部署省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3年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召开之后,省社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直属单位党政领导、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会议文件,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直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党组的统一部署,3月份召开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全面部署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印发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一年来,通过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有效推动了省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下发后,省社党组结合实际在全省省级机关率先制定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并督促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深入调查,省社就涉及系统长远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深入基层走访、座谈交流,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二是精文减会,去年召开各种会议比上年同期下降20.6%、印发纸质信息较上年同期减少30.3%,多会合一节约会费比上年减少了50%。三是整改提高,在机关推行干部双向选择、交流轮岗,调动了积极性;对直属单位党委进行集中换届,配备加强了纪委班子建设。四是建章立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省社机关对十多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在系统开展治理慵懒散、祛暮气,提振精神、弘扬正气、凝心聚力,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热情显著提高,办事效率大大提升,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三)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和教育,省社纪检部门印发了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要点,相继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观看了4部廉政教育宣传片,使党员干部普遍受到廉政从业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的认识。去年省社纪检部门还分别给省政府、省纪委、省社门户网站发送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等信息18条,反映工作动态,传递正能量,受到了好评。
    (四)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五个一制度”
    2013年,省社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责任分解到人,省社党组书记与省社各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各处室、各分管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单位自身建设考核指标,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终考核,督促各级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责任制制成表格下发执行,把责任落到了实处。四是省社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都严格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五个一”制度。
    (五)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1、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2013年,省社纪检部门先后对省社系统重点建设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开发项目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三次对重点项目提出效能监察建议及意见函。由于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在重点部位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使直属单位重点工程能够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有效发挥了纪检监察的监控作用,为省社系统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2、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组织对机关和直属单位新提拔和转任的18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依法依纪实施,群众满意度比较高。
    3、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先后组织清理了纪检干部、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工违规借贷、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并将清理情况按时报告。及时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的通知》,转发了中纪委、省纪委《关于禁止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明纪律要求,禁止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杜绝节日不正之风。
    (六)加强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去年四季度,结合个别单位原来出现的一些问题,省社纪检组分别到9个直属单位进行廉政建设调研、提醒、座谈。在警示提醒活动中各单位纷纷表示,省社警示提醒、座谈交流非常及时,很有现实意义,更有警示和提醒教育作用,表示一定要通过典型案件的反思,做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2013年,省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干部认为供销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不是权力部门,发生腐败案件的可能性不大,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高;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虽然到位,但对制度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强化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担当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省社系统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
    2014年,省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二次廉政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组织纪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履职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促进省社系统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贯彻中央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创新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省委赵正永书记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内容、新要求。并结合供销合作社的特点与实际,努力探索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有效的机制和方式方法。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省社直属各单位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要积极承担监督责任;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直属单位党委要定期向省社纪检部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省社实施办法,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一是深入落实八项规定。要严格执行省社党组贯彻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注重抓小抓早抓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
    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养成良好的修养和生活作风。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省社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省社党组关于改进作风的实施办法,率先垂范,释放上行下效的正能量,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省社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转变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作风建设作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有力保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省社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贯彻落实
    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工作对深化省社系统改革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紧紧围绕省社中心工作,多层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省社党组重大决策、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社的统一部署保持一致,勤政廉政,干事创业。
    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纪检部门和省社直属各单位要继续抓好重点领域违法违纪专项治理和督查工作。一是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凡50万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工程和大型设备采购,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二是要加强对“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省社直属单位资产开发、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产运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防范社有资产流失风险;四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考录用、社有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结果整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为供销社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按照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认真查办弄虚作假、挪用专项资金和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挪用公款案件;严肃查办违反“三重一大”制度,个人擅自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和上级转办案件等。
    (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廉洁自律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今年,省社纪检部门将在适当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和省社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到省纪委廉政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和廉政教育。要按照省社党组《关于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一要深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的认识;二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检查;三要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把腐败案件消灭在萌芽之中;四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五)加强对纪检工作的支持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认真落实中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结合供销社实际明确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定位,改进方式方法,支持纪检监察部门集中力量做好本职工作。
    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针对省社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省社系统各级纪检部门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从讲政治、讲发展的大局出发,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使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中纪委“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该说的话一定要说,该管的事一定要管。省社系统各级领导要大力支持纪检部门的工作和组织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社党组书记对省社及直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和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省社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省社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范围进行考核。纪检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和掌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主要特点,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指导解决。
    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在此,我衷心希望省社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省社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对纪检工作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面完成省社各项工作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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